網購商品拆封后也能無理由退貨,新《消法》的這一規(guī)定對于廣大熱衷于網購的消費者來說,可以稱得上是雪中送炭式的極其利好消息。因為在以往的網絡消費糾紛當中,確實有一大部分是因為商家以各種理由不給退貨或者故意拖延退貨而引發(fā)出來的。
不過,新《消法》的這一規(guī)定,能否得到更好的執(zhí)行,或者在執(zhí)行過程中能否盡如“法”意,就著實未可知了。而且一定會有為數不少的消費者與筆者一樣,會存有諸多的疑慮,那就是,這一規(guī)定對于未來的廣大消費者來說,會否因無法更好地被執(zhí)行而最終淪為只是看上去很美的一項“紙上福利”。
其一,作為任何商家來說,誰都不愿意看到來自消費者的退貨,這是商家的普遍思想。因為每接到一份退貨申請,就必將意味著自己將為此而失去一份本已到手的利潤。也正因為此,所以在以往的經歷中,才會發(fā)生那么多因退貨而引發(fā)的糾紛。而且,盡管不少商家都打出了無理由退貨的承諾,但若是真的遇到有消費者退貨的現象時,恐怕他們就不會像承諾中那樣簡潔干脆而且痛痛快快地給消費者辦理退貨手續(xù)了,他們大多會采取故意拖延或者借口包裝已損毀等方式,遲遲不給消費者辦理退貨尤其是退款手續(xù),目的無非是不想吐出已經吃到嘴里的利潤而已。
其二,作為消費者來說,國人更多的是一份不愿招惹“麻煩”的忍讓,因為他們“折騰”不起。試想,為了一件幾十元、上百元或者幾百元的商品,誰愿意耗時費力地與商家來來往往地去糾結、理論,以及無限期地等待下去,而即便是訴諸法律程序,其實也躲不過一個漫長的調查與取證、調解過程。所以,正因為“折騰”不起,許多消費者才會忍氣吞聲地選擇吃“啞巴虧”這種看起來毫無原則的忍讓。其實,這更多的是一種來自消費者心理上的無奈。
新《消法》規(guī)定的拆封商品也可無理由退貨,確實看上去很美,但我們也不得不承認,對于廣大民眾來說,是否真的是“很美”其實還取決于三個層面的共同努力。一是商家能夠進一步提高自覺遵守法律法規(guī)的強烈意識,二是廣大消費者要進一步提升強烈的自我保護意識,三是執(zhí)罰機關能否真正讓這項賦予消費者的權力落實在實實在在的消費過程當中。而缺少了這些必備條件,無理由退貨也無非只能是看上去很美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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