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huán)球網(wǎng)綜合報道]據(jù)臺灣“中央社”11月28日報道,臺灣“立法院”院會今天(28日)經(jīng)表決通過廢止“蒙藏委員會組織法”,1928年設立的“蒙藏委員會”的相關功能分別移入“文化部”、陸委會與臺當局“外交部”,并在“文化部”增設派出單位“蒙藏文化中心”。
“蒙藏委員會”的前身是民國二年(1913年)設立的北洋政府內務部“蒙藏事務處”,之后升格為“蒙藏事務局”。據(jù)“蒙藏會”官網(wǎng)的簡介,1928年7月11日,國民政府下設“蒙藏會”,綜理蒙藏事務,專司蒙藏行政及各項興革事項,位階與各部相同,都隸屬于行政院,為部會之一。國民黨當局撤退遷往臺灣后,其核心業(yè)務包括對在臺蒙藏人士輔導照顧、蒙藏文化保存?zhèn)鲹P、人才培育、蒙藏研究,與海外蒙藏族聚居地區(qū)人道援助與經(jīng)貿(mào)、學術、文化及醫(yī)療交流。
民進黨籍“立委”蔡易余在提案中稱,“蒙藏會”功能不清,施政計劃“效果不彰”,徒生政府組織臃腫,徒增人事公帑耗費,提請廢止“組織法”。
“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提案則稱,“外蒙古獨立”已為臺當局承認,“行政院”應拋棄舊有歷史包袱,重整合理行政組織架構,裁撤僅具“大中國法統(tǒng)意義”的“蒙藏會”。
對此,臺當局“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長施能杰初審時表示,新的行政部門組織架構自2012年1月1日起,配合“立法院”的“立法”進程及籌備情形陸續(xù)施行,“部會”數(shù)目由37個逐步精簡成29個,其中已無規(guī)劃設置“蒙藏會”。
他又稱,“蒙藏會”裁撤后各項業(yè)務依性質,蒙藏文化保存?zhèn)鲹P、藏傳文化移入“文化部”;蒙藏訊息搜整、情勢研析移入陸委會;人才培育、人道援助蒙古國、以及俄羅斯3個蒙古裔共和國部分移入外交部,員額依業(yè)務移撥比例及現(xiàn)職人員意愿調查,將預算員額分別移撥陸委會及“文化部”,并在“文化部”增設派出單位“蒙藏文化中心”。
對此,中國國民黨籍“立委”吳志揚表示,“蒙藏會”地位與“部會”相同,有單獨的“組織法”,但在“立法院”審查前,就透過“行政院”一紙命令裁撤、移撥人員,相當不尊重“立法院”的審查。國民黨團對內容沒意見,但不滿“強渡關山”。國民黨團反對所謂“廢止案”,不過,經(jīng)過“立法院院會”表決,仍舊維持廢止決議。
民進黨籍“立委”李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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